ISO 27001 風險評鑑與風險處理怎麼做:情境、分級、殘餘風險

風險評鑑與風險處理是兩個動作,各有流程與結果的紀錄義務,但標準未規定份數與格式。本文拆解 6.1.2 與 6.1.3 的步驟,給可直接照抄的 12 欄表格、5×5 分級示例、三個中小企業情境、四種處理選項與殘餘風險的簽核寫法,並整理稽核會看的十項文件化資訊與最常做錯的十件事、資通安全管理法的兩層規定。

風險評鑑和風險處理是前後相接的兩個動作。有些文件把風險評鑑寫成「風險評估」,講的是同一件事。前者問「我們可能出什麼事、哪一件最該先處理」,後者問「那件事怎麼處理、處理完還剩多少、誰認這個剩餘」。兩個動作分開看,表格、計畫與簽核才不會全擠在同一頁,卻沒有一項交代得清楚。

要求出自 ISO/IEC 27001:2022,由國際標準化組織與國際電工委員會共同發布。它管的是組織的資訊安全管理系統(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,ISMS),一套保護資訊、讓資訊不至於失去機密性、完整性與可用性的管理制度。整份制度裡,風險評鑑與風險處理最花時間,也最常被稽核員抽問;後面的控制措施、適用性聲明、風險處理計畫,都是從這裡長出來的。

這篇寫給第一次做風險評鑑的人。你手上可能只有一張資產清單,或者一張從 ISO 9001 抄過來的「風險與機會」表格;表格長什麼樣、等級怎麼分、做完還剩什麼、最後誰要簽,心裡都還沒個底。讀完之後,你應該做得出可被稽核的風險清單,也會知道哪幾件事做錯一定被開單。

文章從條文的步驟與名詞講起,接著把風險準則、表格欄位拆成可以直接照抄的內容,再談分級、情境示例、處理選項、殘餘風險與簽核;後段處理「多久做一次」「稽核員會看什麼」、台灣法規,以及與 9001 的界線。

有一件事會影響你查資料:ISO/IEC 27001:2022 的標準本文是付費出版品,這一輪沒有取得全文。因此文中條文要求一律以「條號+要求重點」自述,不拿引號假裝引用原文;能逐字引用的句子都附上來源。需要條文原句,請自行取得標準本文。

風險評鑑與風險處理怎麼做 重點搶先看

條文把風險評鑑放在第 6.1.2 條、風險處理放在第 6.1.3 條,各有流程與結果的紀錄義務,份數與格式標準不管。剩下的是把準則、情境、等級、簽核依序填滿。

  • 標準沒有指定方法,不用 5×5,也不必先做資產盤點;但準則要先寫,重複執行才比得下去。
  • 可能性與影響各分 1–5 是慣例,等級名稱與門檻自己定,寫進準則就算數。
  • 殘餘風險得由風險擁有者核准處理計畫並接受,掛外部顧問不成立。
  • 最常被開單的兩件事,是風險清單其實寫成資產清單,以及準則在評鑑之後才補。

風險評鑑與風險處理是兩件事還是同一件?

條文上是兩個動作,各有各的紀錄義務;至於要分成幾份文件、用什麼格式,標準沒有規定。

ISO/IEC 27001:2022 用第 6.1.2 條管風險評鑑、第 6.1.3 條管風險處理,兩條末段都有一句「保留文件化資訊」。到了第 8 章的執行階段,§8.2 與 §8.3 又分別要求保留「評鑑結果」與「處理結果」。四處湊起來是這樣:

條號要保留什麼屬於
§6.1.2 末段風險評鑑流程的文件化資訊流程
§6.1.3 末段風險處理流程的文件化資訊流程
§8.2 末段風險評鑑結果結果
§8.3 末段風險處理結果結果

(上表條號與要求重點經驗證機構公開指引轉引;標準文中為付費出版品,文中未取得全文,不以引號引用原文。)

「流程」與「結果」的差別常被忽略。流程的紀錄回答「你怎麼做的」:準則長什麼樣、誰參與、怎麼辨識、怎麼打分、怎麼排優先序。結果的紀錄回答「你做出了什麼」:這一份清單、這一些等級、這一些處理決定。稽核員兩種都會翻。只有結果沒有流程,他問不出等級怎麼來;只有流程沒有結果,他看不到你評了哪些風險。

份數與格式沒有規定。驗證機構公開指引寫得很直接:「There is no particular requirement for the content or format of an organization’s risk treatments plan.(風險處理計畫的內容與格式並無特別要求。)」處理計畫如此,評鑑紀錄也一樣;標準要的是內容齊備,不是特定表頭。

實務上合成一份「風險評鑑與處理報告」是可以的,前提是內容同時交代流程與結果。前半句從條文推得,後半句是顧問實務的提醒:很多企業合併成一份之後只剩表格,沒寫「這份表是怎麼打下來的」,流程紀錄就這樣消失。合併沒問題,但同一份文件裡要留一節寫方法與準則、一節寫結果,兩節都能被單獨指認。

有個名詞這裡得先講清楚,後面每一節都會用到。判斷風險看的是資訊的三個面向:機密性(Confidentiality)、完整性(Integrity)、可用性(Availability),合稱 CIA。機密性指資訊只讓該看的人看到,完整性指資訊正確、未被不當修改,可用性指需要的時候拿得到、系統跑得動。這三個字不是修辭。§6.1.2 c) 要辨識的正是「與 CIA 損失有關的風險」,情境句如果寫不出「哪一份資訊、失去哪一個面向、會有什麼後果」,那一列就還沒寫完。

流程的後半段還會產出兩份東西:適用性聲明(Statement of Applicability,SoA)與風險處理計畫(Risk Treatment Plan,RTP),位置在 §6.1.3 的 d) 與 e)。這裡只交代它們在流程裡的位置,SoA 的欄位與撰寫步驟屬於另一篇。

條文要求做哪幾步?從 6.1.2 到 8.3 的順序

把條文攤開,路只有一個方向。先訂準則,再辨識、分析、評估,然後才處理;處理不完的部分要有人接受。

§6.1.2 的四段。 a) 建立並維持風險準則,裡面包兩類:風險接受準則(什麼程度以內可以接受)與執行風險評鑑的準則(用什麼量表、怎麼決定等級)。c) 辨識風險,並辨識風險擁有者。d) 分析風險,看後果、看實際發生的可能性,然後決定等級。e) 評估風險,拿分析結果與 a) 的準則相比,排出處理優先序。(條文經驗證機構公開指引轉引,未以引號引用原文。)

夾在 a) 與 c) 之間的是 b),它要求「重複執行時,結果要一致、有效、可比較」。這一項管的不是某個步驟,是整個流程的品質:今年做的與明年做的要能對照,甲廠區與乙廠區要能放在同一張表上比。後面談「準則要先寫」,會一直回到這一句。沒有事先寫好的量表,一致性無從證明。

§6.1.3 的六段。 a) 依評鑑結果選擇處理選項。b) 決定所有必要的控制措施。c) 把 b) 的結果與附錄 A(Annex A)比對,確認沒有漏掉必要控制。d) 產出 SoA。e) 訂定風險處理計畫。f) 取得風險擁有者對處理計畫的核准,以及對殘餘風險的接受。(同上,條文經驗證機構公開指引轉引。)

§8.2 與 §8.3 進到執行期。 §8.2 要求在規劃的期間、或重大變更被提出或發生時,依 §6.1.2 a) 的準則執行風險評鑑,並保留結果。§8.3 要求實施風險處理計畫,並保留實施結果。規劃期做的事,執行期要再做一次,這一段很多企業漏掉:文件只做到規劃,沒有跑第二次。

§9.1 與 §9.3.2 把這條線接進管理循環。 §9.1 要求組織決定要監督量測什麼、方法、時機、由誰做,並保留結果證據;ISO/IEC JTC 1/SC 27 公開文件(未經 ISO 背書)指出,風險評鑑與風險處理這兩個流程必須被量測,因為 §9.1 要求流程要被監督或量測。§9.3.2 則要求管理審查的輸入包含風險評鑑結果與風險處理計畫的狀態。這份清單不是做完歸檔,每個週期都要端到管理階層桌上。

版本也要寫對。「ISO/IEC 27001:2022,Edition 3,2022-10 發布,現行有效(另有 2024 年氣候變遷修訂 Amd 1)。」2024 年那個修訂只動第 4 章(新增氣候變遷是否為相關議題的考量),不涉及第 6 章的風險評鑑與風險處理。文中提到的條號與要求,2022 版與含 Amd 1 的版本一致。

條號要求重點(自述)產出物
§6.1.2 a)建立並維持風險準則:風險接受準則+執行評鑑的準則風險準則文件
§6.1.2 b)重複執行時結果一致、有效、可比較(貫穿要求)可比較的歷次紀錄
§6.1.2 c)辨識與 CIA 損失有關的風險,並辨識風險擁有者風險項目與擁有者
§6.1.2 d)分析後果與實際可能性,決定風險等級等級與分析說明
§6.1.2 e)與準則比較,排出處理優先序優先序清單
§6.1.3 a)–b)選擇處理選項;決定所有必要控制措施處理方向與必要控制清單
§6.1.3 c)–d)與附錄 A 比對;產出 SoA比對紀錄、SoA
§6.1.3 e)–f)訂風險處理計畫;風險擁有者核准並接受殘餘風險處理計畫、簽核紀錄
§8.2/§8.3在規劃期間或重大變更時重做評鑑;實施處理計畫評鑑結果、處理結果
§9.1/§9.3.2量測這兩個流程;管理審查輸入含評鑑結果與處理計畫狀態量測紀錄、審查紀錄

上面幾段收成一條線,長這樣:

風險準則→ 辨識→ 分析→ 評估→ 處理→ 殘餘風險
§6.1.2 a)§6.1.2 c)§6.1.2 d)§6.1.2 e)§6.1.3 a)–e)§6.1.3 f)

這條線有個容易搞錯的地方:殘餘風險往往被當成最後才想起來的事,其實它在處理選項決定的那一刻就出現了。你選了降低,降低之後還剩多少,要在同一列裡寫出來;寫不出來的那一列,代表處理方式還沒想清楚。

認證申請、兩階段稽核與矯正流程屬於另一篇,這裡只留一個入口:〈ISO 27001 認證怎麼申請?流程、導入與輔導重點〉。

風險、威脅、弱點、事件、殘餘風險的差別

看起來像在計較用字,其實決定你的表格填不填得完。名詞一混,典型的下場是整張表只有資產與漏洞,一條風險都沒有。

風險。 依 ISO/IEC 27000:2018 的定義(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(Taiwan Accreditation Foundation,TAF)中文譯本):「風險是不確定性對於目標之影響,影響可為正面或負面。」(3.61)放到 ISMS 的情境裡,「目標」就是資訊的 CIA,實務上會講成「不確定性對資訊安全目標的影響」。

風險評鑑。 同一份術語標準寫得更清楚:「風險評鑑是由風險鑑別、風險分析及風險評估組成的整體過程。」(3.64,TAF 中文譯本;引述原文保留「評估」二字)這是官方定義,也順帶解掉一個常見誤解:風險評鑑並非「打一次分數」,它是三個動作合起來的整體。用語上還有個小差異。TAF 中文譯本譯作「風險鑑別」,多數台灣顧問說「風險辨識」,兩者是同一件事,文中統一寫「辨識」。

風險分析。「瞭解風險性質並判斷風險等級的過程」(27000:2018 3.63,TAF 中文譯本)。重點落在「判斷等級」:分析做完要有等級,不能只有描述。

風險處理。「風險處理是減緩風險之過程,可能造成新風險或修改既有風險。」(3.72,TAF 中文譯本)後半句值得停一下:處理本身會帶來新風險,加了加密就多了金鑰管理與效能問題。處理後的殘餘風險因此不等於「原本的風險減一點」,要看的是處理之後實際剩下的樣子。

資訊安全事件。 27000:2018 3.31 的定義是「單一或一連串有害或突發資訊安全事件,很有可能影響到企業營運,並威脅到資訊安全」(TAF 中文譯本)。條文用它區分「還沒發生的風險」與「已經發生的事件」。事件是事故處理與通報的對象,風險是評鑑與處理的對象,兩張表別混。

殘餘風險。 處理之後仍留下的風險。這個詞在 27000:2018 的官方中文譯本裡查無逐字定義(本輪未能取得 ISO 線上瀏覽平台的內容)。文中採驗證機構公開指引詞表的說法:風險處理後仍留下的風險,屬二手資料,內容轉述、不加引號。

威脅、弱點、風險來源、風險擁有者的官方逐字定義,查無。 這一項照實寫:本輪沒有取得 ISO 線上瀏覽平台的內容,27000 的官方中譯本也只收錄到風險、風險分析、風險評鑑、風險管理、風險處理與資訊安全事件等詞,沒有 threat/vulnerability/risk source/risk owner 的逐字定義。要引用定義,請自行取得標準或術語文件,或向發證機構確認。

不過條文層面查得到幾件事,足夠判斷這幾個詞怎麼用。§6.1.2 c) 要求辨識的是「與 CIA 損失有關的風險」,不是「與資產有關的項目」。27000 的修訂註另外提到,威脅可能利用資訊資產(或一組資產)的弱點,對組織造成損害,這句話把威脅、弱點、資產三者的關係講出來了(TAF 中文譯本)。§6.1.2 c) 另外要求辨識風險擁有者,代表每一條風險都要有人認。

風險胃口(risk appetite)不是這套標準的術語。 ISO/IEC 27001 用的是「風險接受準則」。風險胃口是業界慣用說法,寫在內部文件裡無妨;別寫成「標準要求定義風險胃口」,也別拿它取代接受準則,兩者在流程裡的位置不同。後面談殘餘風險那節會把三者的層級排一次。

名詞一句話定義來源等級
風險不確定性對於目標之影響,影響可為正面或負面官方(27000:2018 術語,TAF 中譯)
風險分析瞭解風險性質並判斷風險等級的過程官方(同上 3.63)
風險評鑑由鑑別、分析、評估組成的整體過程官方(同上 3.64)
風險處理減緩風險之過程,可能造成新風險或修改既有風險官方(同上 3.72)
資訊安全事件有害或突發、且可能影響營運並威脅資訊安全的事件官方(同上 3.31)
殘餘風險風險處理後仍留下的風險二手(驗證機構公開指引詞表)
風險擁有者對某條風險具當責與職權的人;官方逐字定義查無二手+條文要求辨識
威脅/弱點/風險來源官方逐字定義查無;僅能由修訂註說明三者與資產的關係查無
風險胃口業界用語,不是本標準術語;標準說法是風險接受準則業界用語

風險準則要事先寫什麼?可以事後補嗎

不行,而且不只是「不建議」而已,是文件上自證不了。§6.1.2 a) 的動詞是「建立並維持」,先建立、後維持:它得在評鑑之前就存在,並且隨組織變動更新。同一條的 b) 再補一句,重複執行時結果要一致、有效、可比較。兩句合起來,準則就從一張參考表變成流程的前置條件。

一份能用的準則,寫到四件事就夠:

要寫的四件事內容常見漏洞
可能性量表1–5 分各代表什麼情況(多久發生一次、同業有沒有案例)只寫「高/中/低」,沒有判準
影響量表1–5 分各代表什麼後果,用 CIA 與營運中斷描述只寫「資料外洩」,沒分嚴重程度
風險矩陣可能性與影響怎麼合成等級矩陣與後面的等級名稱對不上
接受門檻與重評時機哪個等級以下可接受、什麼情況要重評門檻寫「原則上」,沒有等級或條件

事後補的問題出在日期上。稽核員比對的是日期,不是內容好不好看(顧問實務)。準則文件的版本日期晚於評鑑結果的日期,等於自證「先打分數、後生規則」。即使你實際上真的先想清楚才打分,文件上也說不出來。這條時間軸最好查,也最難補。

最常見的錯誤示範是這樣:先開會把每一條風險打上分數,散會後才請人「生一份準則出來」,5×5 的矩陣印成一頁,日期押在會議之後。這份文件內容可能完全正確,卻證明不了那些分數是照它打的。(這是顧問實務中看到的順序問題,不是條文列舉的缺失類型。)

還有一種變形:準則寫得很完整,但沒人照著用。準則寫「影響 5 分=核心業務中斷超過可容忍時間」,實際打分卻用「客戶會不會生氣」來判斷。這種不一致,稽核員通常一個問題就測得出來:「這一條為什麼是 4 不是 3?」答案回到準則判準就過;答案是「感覺」,那本準則就只是裝飾。

門檻在準則有沒有先寫、有沒有照著用,不在你選哪一套工具。工具可以換,這兩件事不能省。

風險評鑑表要有哪些欄位?(可直接照抄的清單)

下面這 12 欄,是一份可以拿去給稽核員看的風險清單長相。欄位順序不重要,每一欄「填什麼」與「最常填錯什麼」才要緊。這 12 欄是顧問實務整理;條文要求的是內容齊備(流程與結果各有紀錄),欄位名稱沒有規定。

#欄位填什麼常見填錯
1編號讓後面所有文件都能引用的一組代碼(例如 R-01)改版後重編,舊文件全部對不上
2情境一句話主詞+條件+後果:誰、在什麼情況下、哪份資訊會怎樣寫成資產名稱或系統名稱(例如「ERP 主機」)
3涉及資訊哪一份資訊、屬於誰、放在哪裡只寫「資料」,說不出是哪一份
4可能性依準則量表打分,並註明依據憑印象打分,事後才補理由
5影響依準則打分,並寫出影響的是機密性、完整性還是可用性一律寫「很嚴重」,三個面向沒分開
6等級由矩陣得出,寫等級名稱而不是只寫分數只寫「4×5」,看不出等級
7處理選項避免/降低/分攤/保留,選一個為主寫「加強管理」這種沒有對應選項的話
8必要控制對應的控制措施(可含自訂控制)直接抄附錄 A 編號,說不出擋哪條風險
9風險擁有者組織內有決定權的職稱或姓名寫單位名(「資訊部」)或寫顧問
10期限處理完成的目標時間全部押同一天,或整欄空白
11殘餘等級處理後重新評估的等級直接抄處理前的等級
12接受者與日期誰接受這個殘餘風險、哪一天接受空白,或只寫「已接受」
風險評鑑表的 12 欄:從情境一句話、可能性與影響、等級,到處理選項、殘餘等級與接受者日期
欄位順序照這樣排,填寫時每一列就是一則風險。

12 欄填不填得滿,關鍵在第 2 欄。情境句怎麼寫,後面「三個情境示例」那節會展開,這裡先給個判斷標準:讀起來像資產盤點表的一行,那不是風險;讀起來像「誰在什麼情況下會讓哪份資訊出事」,才是。

中小企業從哪裡開始?最小可行的版本是三件套(顧問實務,不是標準要求):一張 20–40 條的情境清單、一份 1–2 頁的 5×5 準則、一張處理狀態表。清單是主體,準則是打分依據,狀態表拿來追蹤。再配兩個動作就足以自證一致與可比較:每季更新狀態表,週期到了或重大變更時重評一次並留下版本差異。

結構上還有一個建議:分兩層,不要塞成一張。管理層要看的是情境清單(20–40 條,看得出業務後果);技術層要看的是掃描報告與修補清單(幾百條弱點)。把每台主機的每一條漏洞都塞進風險清單,通常第二年就維護不動,整份停擺。ISO/IEC JTC 1/SC 27 公開文件(未經 ISO 背書)把這種失效型態描述成「需要大量資料、無法維持」(意譯)。

「要幾個人做、花多少工作時間」沒有標準答案,也不該有,人力配置依組織規模與範圍自訂。真正影響作業量的是欄位數與情境條數,標準不會替你決定。上面建議先做 20–40 條,原因就在這裡;一次列到三百條,多半撐不到第二年。

還有一件事要提醒:風險清單不是資產清單。把盤點表改個標題就當成風險評鑑,是最常見的形式;委員會文件直接把這種情況點名為「風險評鑑其實是一份漏洞報告」的失效型態(意譯)。判別方法很簡單,拿掉「資產名稱」那一欄,整張表如果就空了,它本來就是資產清單。

風險等級怎麼分?一定要用 5×5 嗎

不必。ISO/IEC 27001 不要求特定方法:「ISO/IEC 27001 does not require a specific method.(ISO/IEC 27001 不要求特定方法。)」同一份文件也提醒稽核人員,不應推銷或要求特定做法。

另一句更直接:「ISO/IEC 27001 does not require the identification of risks by the identification of assets, threats and vulnerabilities.(ISO/IEC 27001 不要求以資產、威脅、弱點的辨識來辨識風險。)」照這句話,「一定要先做資產盤點」在標準裡找不到依據。

條文唯一的硬要求,是準則要事前建立並維持,重複執行時結果一致、有效、可比較(§6.1.2 a)、b))。矩陣法、情境法、清單法都可以,重點是前後一致。

下面四張表是示例,不是 ISO/IEC 27001 的規定;標準未規定等級名稱、級數或門檻。先看清楚「長什麼樣」,再改成自己組織說得出口的版本。

(A)可能性量表

分數名稱判準寫法
5幾乎確定一年內很可能發生;同業已多次出現類似情況
4很可能一到三年內可能發生
3可能三年內有可能發生
2不太可能五年內難以想像,但並非不可能
1罕見只在特殊條件下才可能發生

(B)影響量表

分數名稱判準(以 CIA 與營運中斷為主軸)
5嚴重核心業務中斷超過可容忍時間;或大範圍客戶資料外洩,涉及通報義務
4重大核心業務中斷數日;或重要客戶資料受影響
3中度部分業務受影響,短期內可回復
2次要局部不便,內部可自行吸收
1輕微幾乎無感,僅需例行處理

(C)風險等級矩陣(可能性 × 影響)

可能性\影響1 輕微2 次要3 中度4 重大5 嚴重
5 幾乎確定中高高極高極高
4 很可能中中高高極高
3 可能低中中高高
2 不太可能低低中中高
1 罕見低低低中中

(D)等級對應的處理規則(寫進風險準則的就是這一段)

等級建議處置誰決定
極高立即處理;處理完成前先採臨時措施;提報高階管理風險擁有者提案、高階核准
高訂處理計畫與期限,納入追蹤風險擁有者
中可接受,但留下接受理由與日期(或加做低成本控制)風險擁有者確認
低例行程序管理,不需個別處理計畫依組織規定

稽核一定會問「這一條為什麼是 4 不是 3」。要答得出來,量表的判準得寫到別人可以照著打。例如「4 分=一到三年內可能發生」,「4 分=很可能」就差得遠:前者可以被追問依據,後者只能被追問「誰說的」。

3×3、4×4 都可以,甚至只用「高/中/低」三級也行,只要準則寫清楚、前後一致、跨年度可比。等級叫什麼、分幾級無所謂,別人能不能重複打出同一個分數才有差。

三個中小企業情境示例(照這樣寫一句話情境)

以下為示例情境,非客戶案例,不含任何公司名或可識別個案。 三則都寫成中小企業常見的形狀,換成自己公司的系統名稱與資料就能用。

情境一句話涉及資訊可能性×影響→等級處理選項殘餘風險
ERP 顧問廠商持有可從外部連入的共用維運帳號,人員離職後未即時停用,可能被冒用修改訂單與客戶資料客戶訂單、價格、往來資料(CIA 三個面向都受影響)4×5 → 極高降低(改為個人具名帳號、特權帳號管理、限制連線來源)+分攤(委外契約明訂帳號管理與通報義務)廠商內部人員仍有濫用可能,由風險擁有者接受並登錄
設備維護廠商以固定帳密遠端連線,沒有連線紀錄,事後無法追溯誰做了什麼設備設定、維護紀錄、可觸及的系統資料4×4 → 高降低(連線需申請、全程留存紀錄、最小權限)+避免(改為到場維護)紀錄留存但不常檢視,併入每月抽查
業務筆電含客戶議價資料與合約,未做全碟加密;備份每天成功,但三年沒做過還原演練客戶合約與議價資料、營運系統資料3×4 → 高;備份還原 3×5 → 高降低(全碟加密、遠端抹除、每季還原演練並留存紀錄)已加密仍可能被破解;演練尚未涵蓋全部系統,接受並排定次年擴大範圍
一句話情境的結構:主詞、條件、後果,對應可能性乘影響得到等級,再選處理選項與殘餘風險
情境句先寫清楚,後面的可能性、影響與等級才有依據。

三則拆開看,情境句的結構相同:主詞(誰)+條件(什麼情況下)+後果(哪份資訊會怎樣)。第一則「ERP 顧問廠商持有的共用維運帳號,在人員離職後沒有即時停用,可能被冒用修改訂單與客戶資料」,主詞是廠商與離職人員,條件是帳號未停用,後果是訂單與客戶資料被改。

「伺服器未更新」這種寫法為什麼不行?那句話是資產與狀態描述,回答的是「哪裡有問題」,不是「會出什麼事」。資產式敘述的代價很直接:判斷不了影響,因為不知道哪份資訊會受害;也排不出優先序,每條看起來都一樣嚴重。改寫成情境句,可能性與影響才有東西可以對應。

第三則值得單獨講,它示範「可能性不高、影響極高」怎麼判斷。每天備份成功,但三年沒做過還原演練:這件事發生的機會不算高(備份本身在跑),可是一旦需要還原而失敗,影響落在可用性與客戶信任上,屬高或極高。判斷的時候,別用「平常沒出事」去壓低可能性,要看「條件成立時後果多大」來撐住影響。影響量表要用 CIA 三個面向分開描述,原因也在這裡;只寫「資料外洩」的量表,量不出備份還原這一類風險。

三則的處理選項都以一個為主、另一個為輔,這是實務取捨:一條風險對應太多控制,第二年追不動;一條風險只對應一個主要控制,責任與期限才排得出來。殘餘風險那一欄別寫「已降低」,要寫「還剩下什麼」,例如「廠商內部人員仍有濫用可能」,那才是風險擁有者要簽的東西。

風險處理有四種選項,這是標準規定的嗎

標準沒有這樣規定。ISO/IEC 27001 第 6.1.3 條 a) 只要求組織依評鑑結果「選擇適當的風險處理選項」,沒有列出固定四選項(條文經驗證機構公開指引轉引)。「避免/降低(修改)/分攤(轉移)/保留(接受)」這組歸納出自 ISO/IEC 27005 的用語。2018 版目錄即列有風險修改、風險保留、風險避免、風險分攤四節,另有一節談風險接受;2022 版(第 4 版,2022 年 10 月發布)為現行版(ISO/IEC 27005:2022 標準頁)。

27005 的定位要說清楚。「ISO/IEC 27005:2022 為第 4 版、2022 年 10 月發布,屬指引(guidance),用以支援 ISO/IEC 27001 的導入。」它不單獨發證,也不是符合性評鑑標準。ISO/IEC JTC 1/SC 27 公開文件(未經 ISO 背書)明示,27002/27003/27005/27007/27008 這類指引「並非為符合性評鑑而寫,也不包含組織必須實施的要求」。ISO 31000 同樣是原則與指引:「ISO 31000 提供風險管理原則與指引,並非可驗證(certifiable)的風險管理標準。」(iso.org/standard/65694.html)

四種選項在中小企業的長相,跟教科書寫的不太一樣:

選項中小企業常見做法要留下什麼
避免不做這件事(不上某個服務、不接某類資料、不改某段流程)決定不做的理由,以及替代做法
降低技術控制+流程(權限、加密、備份、覆核)控制做了什麼、做完的殘餘等級
分攤契約條款、保險、委外分工契約裡哪一條寫了什麼、對方承擔哪一段
保留知情接受,不另外處理接受的理由、接受者、日期

選完選項還沒結束。§6.1.3 b) 接著要求「決定所有必要的控制措施」:選了降低,就要說出降在哪裡;選了分攤,就要說出契約怎麼寫;選了保留,就要說出誰知情。最常見的斷點是表格上寫了「降低」,卻沒有任何一項控制措施對應,處理就停在動詞。

還有兩個用語要分。「轉移」與「分攤」常被混用:轉移暗示風險整個搬出去,分攤是共同承擔。實務上幾乎沒有真正的全部轉移,保險有理賠上限、契約有責任上限,剩下的還是你的,到頭來要回到殘餘風險那一欄。「保留」與「接受」也一樣:保留是處理選項的一種(決定不另外處理),接受是風險擁有者對殘餘風險的正式動作(§6.1.3 f)),兩者在流程裡的位置不同。

還有一句可以用來解釋條文為何不列舉:ISO/IEC 27001 的風險評鑑與處理流程,與 ISO 31000 的原則及一般指引一致。對齊的是一套通用原則,選項自然不會寫死成四種。

殘餘風險是什麼?誰簽、簽在哪一欄

殘餘風險是處理之後仍留下的風險。它跟「原本的風險變小一點」不能畫等號,講的是處理做完之後實際還剩下什麼。把共用帳號改成個人具名帳號,剩下的風險是「具名帳號被釣魚」,不再是「共用帳號被冒用」。

誰簽?§6.1.3 f) 要求取得風險擁有者對處理計畫的核准,以及對殘餘風險的接受。驗證機構公開指引另以註解強調:「風險擁有者負責核准風險處理計畫並接受殘餘風險。」(Certification Notes p.43 NOTE 11,條文經驗證機構公開指引轉引)簽的人既不是資安窗口,也不是寫文件的人,是那條風險的擁有者。

三個名詞常被當成同一件事,其實站在流程的不同位置:

名稱什麼時候誰寫在哪
風險接受準則事前(評鑑之前)組織(管理階層核定)風險準則文件(§6.1.2 a))
殘餘風險的接受事後(處理計畫訂好之後)風險擁有者風險清單的接受欄(§6.1.3 f))
風險胃口——業界俗稱,不是本標準術語

簽在哪一欄?實務上四欄就夠(顧問實務):殘餘等級、接受者、接受日期、理由。接受者寫人名或職稱,別寫單位名。「資訊部接受」這種寫法,出事時找不到人。理由那一欄最常被留白,偏偏它才是「知情」的證據:寫「已加密,仍存在裝置遺失後被破解的風險,評估可接受」,比寫「可接受」有力得多。

結構上還能再建議一層:把簽核設計成「風險擁有者簽+管理審查確認」兩層(顧問實務)。第二層的道理在 §9.3.2,管理審查的輸入本來就包含風險評鑑結果與處理計畫狀態,管理階層會看到這份清單;把它變成正式確認,比事後補一份簽呈自然。要強調的是,條文沒有規定要總經理簽、也沒有規定要資安長簽;簽核層級由各組織自己定,寫進準則即可。

最後一條紅線:風險擁有者不能掛顧問或外部人員。 這個角色要有組織內的當責與職權,能決定要不要花資源、能改變流程、能承擔後果。外部顧問沒有這些職權,簽了不成立。稽核員看到「風險擁有者:○○顧問」,下一個問題一定是「公司內部負責這件事的是誰」。

做完風險評鑑,下一步是 SoA 還是風險處理計畫

依條文順序,先 SoA,再風險處理計畫。反過來做不行。 §6.1.3 的 a) 到 f) 是同一個流程內的前後項,d) 在 e) 之前(條文經驗證機構公開指引轉引);先排計畫再補 SoA,補的痕跡會留在版本與日期上。

步驟條號產出
評鑑結果排出優先序§6.1.2 e)風險清單(含等級與優先序)
選處理選項§6.1.3 a)每條風險的處理方向
決定必要控制§6.1.3 b)必要控制措施清單(可含自訂控制)
與附錄 A 比對§6.1.3 c)比對紀錄(有沒有漏)
產出 SoA§6.1.3 d)適用性聲明
訂處理計畫§6.1.3 e)誰做、何時、怎麼確認有效
核准與接受殘餘風險§6.1.3 f)簽核與接受紀錄

第 4 步最容易誤解。「與附錄 A 比對」的意思,不是把附錄 A 的 93 項全部勾「已實作」。要做的是拿自己決定的必要控制去對照附錄 A,確認沒有漏掉該做的事。比對的結果可能是「這一項我沒想過,要補」,也可能是「這一項不需要,理由是我的業務沒有這個活動」。兩種都算比對的產出;「全部勾已實作」不算。

處理計畫的格式不必傷腦筋:「There is no particular requirement for the content or format of an organization’s risk treatments plan.(風險處理計畫的內容與格式並無特別要求。)」(Certification Notes p.43 NOTE 12,條文經驗證機構公開指引轉引)實務上每一列只要答得出三件事就夠:誰做、什麼時候做完、做完怎麼確認有效。

界線說明一下。SoA 的欄位與撰寫步驟屬於另一篇,這裡不展開;附錄 A 的四大主題與 93 項控制措施的逐條內容,見〈ISO 27001 Annex A 的 93 項控制措施怎麼看〉。這裡只講「評鑑的輸出怎麼餵進這一步」。

多久要做一次?什麼情況算重大變更

條文沒有規定固定週期。§8.2 的寫法是「在規劃的期間、或重大變更被提出或發生時」執行風險評鑑,並且要依 §6.1.2 a) 建立的準則來做(條文經驗證機構公開指引轉引)。「多久一次」留給組織自己訂,訂在風險準則裡。

常見的誤解,是把別人的週期當成規定。標準裡找不到「固定一年做一次」這種要求。ISO/IEC JTC 1/SC 27 公開文件(未經 ISO 背書)在談「何時該更新」時,把它列為組織應自行訂規則的項目,年度只是它舉的例子。你可以選年度、選半年,也可以只寫觸發條件;選哪一個,理由要寫得出來。

什麼算重大變更,條文沒有列舉,同樣由組織自己決定並寫進準則。以下是顧問實務的常見觸發清單,不是標準列舉:新系統上線或上雲、委外或換商、據點新增或併購、業務模式改變、重大資安事件、法規變更。這六項用來幫你起頭;文件上別寫成「依標準規定之六項重大變更」,那句話一定被追問「哪一條」。

除了重評,還有一層常被漏掉:§9.1 要求量測這兩個流程。ISO/IEC JTC 1/SC 27 公開文件(未經 ISO 背書)指出,因為 §9.1 要求流程要被監督或量測,風險評鑑與風險處理必須被量測,量測方式由組織自訂。可以量的例子不少:評鑑有沒有照排定時間完成、處理行動有沒有照期程關閉、處理完成後風險等級是否真的下降。第三個最有力,因為它同時驗證了處理有沒有用。

做法上不複雜:把重評時機寫進準則,每一次重評的版本與差異說明都留著。差異說明不用長,一頁以內寫清楚「這次多了哪幾條、哪幾條降級、為什麼」就夠。它的作用是讓下一次的稽核與管理審查看得到變化,而不是只看到一份新的清單。

稽核員會看什麼?最常做錯的 10 件事

三張表要先分清楚:表 A 是條文要求的文件化資訊,表 B 是實務上會被翻看的檢視點(不是條文要求),表 C 是最常見的十種做錯方式。三張分開看,才不會把實務習慣誤當成標準規定。

表 A:條文要求的文件化資訊

#文件化資訊條號
1風險評鑑流程的紀錄§6.1.2 末段
2風險評鑑結果§8.2 末段
3風險處理流程的紀錄§6.1.3 末段
4風險處理結果§8.3 末段
5適用性聲明(SoA)§6.1.3 d)
6風險處理計畫§6.1.3 e)
7風險擁有者的核准與殘餘風險接受§6.1.3 f)
8版本與管制紀錄§7.5.2、§7.5.3
9監督量測結果§9.1 末段
10管理審查結果§9.3.3(輸入含 §9.3.2)

(條號與要求重點經驗證機構公開指引轉引;標準文中未取得,不以引號引用。)

表 B:實務檢視點(顧問實務,不是條文要求)

#檢視點看到的問題長什麼樣
1版本與日期不知道手上這份是哪一版、什麼時候做的
2風險擁有者簽核欄只有單位名,沒有人名與日期
3準則日期是否早於結果準則日期晚於評鑑,順序反了
4處置狀態與逾期原因狀態欄空白,或逾期沒有任何說明
5前次稽核後是否重評上次缺失之後,清單完全沒動
6殘餘風險欄每條都寫「已降低」,或整欄空白
7控制與風險能否雙向追從控制追不回風險,或反之

表 B 這七點之所以有效,是因為每一點都「抽一條就能驗」。例如第 7 點:稽核員從風險清單抽一條風險,問「這條用哪個控制處理」,再從控制措施清單抽一項,問「這項在擋哪條風險」。兩個方向都通,代表你的文件是一套系統;有一個方向不通,那一項控制就變成孤兒。

表 C:最常做錯的 10 件事

查無驗證稽核的分類統計,沒有公開的缺失統計可以引用。下表因此不給排名、不給比例,只列十種在實務上會直接被退回的寫法。

#做錯什麼為什麼不行怎麼改
1風險清單=資產清單只有資產沒有後果與等級,等於沒有評鑑每列改寫成情境句,補可能性與影響
2準則事後補日期順序自證不了「事前定義」先寫 1–2 頁準則,日期押在評鑑之前
393 項全納入當成已處理比對不等於全部納入;全部納入等於沒有取捨理由由風險推必要控制,再與附錄 A 比對補漏
4沒有殘餘風險與接受紀錄§6.1.3 f) 要求接受,缺這欄流程沒走完加殘餘等級、接受者、日期、理由
5風險擁有者掛顧問外部人員沒有組織內職權,簽了不成立掛組織內有決定權的職稱或姓名
6做完不更新三年不動的清單,第二年就與現況脫節重評時機寫進準則,留版本差異
79001 表格直接套問的問題不同,欄位與判準不能照搬共用登錄格式,另建 27001 的準則與後果描述
8範圍只做 IT 核心系統範圍漏掉,評鑑就不完整用 §4.3 的範圍逐項對照資訊、系統、地點、人員、委外
9控制與風險來源脫鉤說不出在擋哪條風險,變成為了做而做每個控制回鏈一條風險編號
10方法太複雜,第二年維護不動資料量太大,人力跟不上就整份停擺分兩層:管理層看情境清單,技術層看掃描報告

這十條裡,前三條造成的退件最多,共通點是「文件看起來很完整」。一張兩百列的資產清單、一份事後補的矩陣、一份 93 項全部勾「已實作」的 SoA,放在桌上都很有份量。抽一條問「這是什麼風險、誰認、處理完剩多少」,三個洞會同時露出來。

資通安全管理法有要求做風險評鑑嗎?投標會看嗎

這一題得分兩層看,兩層的答案不一樣。網路上常見的錯誤,就是把兩層混著講。

第一層:法文中。《資通安全管理法》現行版本為民國 114 年 09 月 24 日修正,全文 35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。全文出現「風險」只有 2 處,都與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」的審查程序有關。法文中沒有明定組織要做 ISO/IEC 27001 式的風險評鑑,也沒有規定方法。

第二層:施行細則。《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》現行版本為民國 115 年 01 月 05 日修正,全文 15 條;其第 9 條第 1 項第 7 款把「資通安全風險管理」列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包括的事項(全國法規資料庫)。對被納管的機關來說,這是法定應含事項:維護計畫裡要有這一項,但條文沒有規定用哪一種評鑑方法,也沒有規定分級方式。

引用時有個版本陷阱。110 年 08 月 23 日之前,同一條款的用語是「資通安全風險評估」,現行(115/01/05 版)已改為「資通安全風險管理」。 引到舊版條文,等於引用一個已被修正的用語,遇到熟悉法規的對方就會被指出來。

層文件版本對風險評鑑的要求
法文中資通安全管理法114/09/24 修正,35 條未明定風險評鑑,也未規定方法
施行細則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115/01/05 修正,15 條第 9 條第 1 項第 7 款列「資通安全風險管理」為維護計畫應含事項;方法未規定
分級辦法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115/01/07 修正附表為另附文件,本次未解析;等級對應的辦理頻率查無

第三列要特別說明:分級辦法的附表(各級機關應辦事項)是另附文件,本輪沒有取得與解析。所以任何「哪一級、多久辦一次」的等級對應頻率,文中都不寫,查無依據。要確認自己單位的應辦事項與頻率,請直接看分級辦法附表,或向主管機關確認。

投標會看嗎?查無「政府採購或共同供應契約通案要求投標者提供風險評鑑文件」的公開依據。能寫的說法是:採購案可能依個案在招標文件或契約中要求提供資安風險相關文件;是否要求、要求到什麼程度,要看該案的文件。 查證方式很具體,看招標文件的需求說明與契約條款,有沒有指定要交哪一份文件、要不要含風險清單或處理計畫。沒寫的,就別自己加碼,也別對外宣稱「政府採購都要求」。

這段收在一個分界上。不是資安法納管的機關,法律沒有要求你做風險評鑑;是被納管的機關,維護計畫裡要有「資通安全風險管理」這一項,但方法由你自己定。

跟 ISO 9001 的「風險與機會」差在哪

兩邊都叫「風險」,問的問題不同。ISO 9001 問「這件事會不會讓品質系統達不到目標」,對象是產品、服務與流程的符合性。ISO/IEC 27001 問「這份資訊會不會失去機密性、完整性或可用性」(§6.1.2 c) 1),條文經驗證機構公開指引轉引),輸出還要接到必要控制、SoA、風險處理計畫與殘餘風險接受。

比較項ISO 9001 的風險與機會ISO/IEC 27001 的風險評鑑
問的問題品質系統會不會達不到目標這份資訊會不會失去 CIA
對象產品、服務、流程範圍內的資訊與其處理
輸出接到哪裡品質目標、流程改善必要控制、SoA、處理計畫、殘餘風險接受
誰簽依組織規定風險擁有者(§6.1.3 f))

版本上有一件事必須寫對:「ISO 9001:2015 已撤銷(Withdrawn),由 ISO 9001:2026 取代。」不要再寫「9001 現行版是 2015」,這個錯誤在轉版期間特別容易被抓。

表格共用可以,欄位與判準不能照搬(顧問實務)。實務上常見的做法是共用一張登錄表的格式(編號、描述、擁有者、期限、狀態),但 27001 這一份要另建自己的準則與 CIA 後果描述。直接套用 9001 的「風險與機會」表格,最常見的結果是整張表都在講人員流動、供應商延遲這類品質議題,卻沒有一條在講資訊的機密性、完整性或可用性。

9001 的條文這裡不寫,兩套制度怎麼整合也不寫;整合牽涉文件共用、稽核排程與轉版順序,屬於另一篇。正在處理多系統整合的人,可以從〈ISO 9001 14001 整合轉版|多系統整合轉版排程與整合稽核安排〉開始。

ISO 27001 風險評鑑 常見問題 FAQ

風險評鑑跟風險處理是同一件事嗎?要寫成一份還是兩份?+

兩個動作,各有流程與結果的紀錄義務(§6.1.2、§6.1.3、§8.2、§8.3);份數與格式標準未規定,處理計畫的內容與格式也無特別要求。要合併成一份可以,做法是同一份文件裡分「方法與準則」與「結果」兩節,讓稽核員能分別指認。

風險準則要什麼時候寫?可以事後補嗎?+

要在評鑑之前寫,並持續維持。事後補的麻煩出在日期上,內容倒是其次:準則版本日期晚於評鑑結果,就證明不了「事前定義」。實務上把準則當成第一份文件來寫,評鑑紀錄的日期自然會在它之後。

風險擁有者是誰?可以掛顧問嗎?+

不行。風險擁有者要有組織內的當責與職權,能決定資源、改變流程、承擔後果;性質上是職務或姓名,不是單位名。顧問沒有這些職權,掛上去簽了也不成立。若公司規模小,由負責該業務的主管擔任最常見。

殘餘風險是什麼?誰要簽?+

處理後仍留下的風險,由風險擁有者接受(§6.1.3 f))。簽核欄至少留四項:殘餘等級、接受者、接受日期、理由。理由要寫出「還剩下什麼」,不要只寫「可接受」——那一欄是知情與否的證據。

做完風險評鑑,下一步是 SoA 還是風險處理計畫?+

先 SoA,再處理計畫(§6.1.3 的 d) 在 e) 之前)。順序是:選處理選項、定必要控制、與附錄 A 比對、產出 SoA、訂處理計畫、風險擁有者核准並接受殘餘風險。先排計畫再補 SoA,會在版本與日期上留下順序顛倒的痕跡。

風險評鑑多久要做一次?什麼情況要重做?+

標準未規定固定週期,只要求在規劃的期間或重大變更被提出或發生時執行(§8.2)。做法是把週期與觸發條件一起寫進準則,並保留每次重評的版本與差異說明。觸發條件由組織自訂,條文沒有列舉清單。

稽核員會看風險評鑑的哪些地方?最常被開單的是什麼?+

看三件事:這條風險的等級怎麼來的(準則與量表)、誰是擁有者、處理完剩多少且誰接受了。最常被退回的是風險清單其實是資產清單、準則在評鑑之後才補,以及 93 項全部勾已實作卻說不出對應哪條風險。查無公開的缺失統計,所以沒有排名可參考。

資安法有要求做風險評鑑嗎?投標會要看嗎?+

分兩層:法文中未明定風險評鑑,也未規定方法;施行細則(115/01/05 版)第 9 條第 1 項第 7 款把「資通安全風險管理」列為維護計畫應含事項,但方法未規定。政府採購查無通案要求,個案要看招標文件與契約條款怎麼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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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語:先確認對方要的是哪一份文件,再決定風險清單要列到多細

回到最初的問題。風險評鑑沒有標準格式,要求的是內容:準則事前寫、辨識有情境、分析有等級、評估有優先序、處理有選項與控制、殘餘風險有人簽。六件事湊齊,表格用 Excel、Word 或系統欄位都無所謂;缺一件,表格再漂亮也會在稽核現場被追問。

實際動手的順序大概是這樣。先寫 1–2 頁準則(量表、矩陣、接受門檻、重評時機),再列 20–40 條情境,打分並排優先序,選處理選項、定必要控制、與附錄 A 比對,產出 SoA 與處理計畫,最後由風險擁有者核准並接受殘餘風險。順序反過來做,會花更多時間改文件,稽核現場也講不清日期為什麼對不上。

下一步通常是同一個問題:範圍要劃多大、顧問在這一套流程裡負責哪一段、要問對方哪些問題。先確認你的 ISMS 範圍,再決定風險清單要列到多細。文末延伸閱讀的〈ISO 27001 顧問與驗證機構怎麼選?12 個企業最常問的問題〉與〈ISO 輔導顧問怎麼選?6 項判斷依據、費用問法與 3 個常見誤判〉把該問的問題整理成清單。

驪鑫做的是 ISO 輔導:輔導為主,可協助企業走完驗證流程;服務範圍為全台、北中南皆有據點,可就近安排或到廠。我們不發證,判定與發證由驗證機構為之。

延伸閱讀

以下為站內已發布的相關頁面;CNS 是我國國家標準的代稱,與 ISO 9001 分屬不同發證體系。

參考資料

本篇引用的官方文件與查詢入口(查閱日 2026-11-04)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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